生命科学学院
关于加强学生实验素质培养的实施意见
为更好培养大学生的实验素养,落实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及服务育人的教育理念,特制定本意见。
一、学生进入实验室上实验课和开展开放实验,要严格遵守生命科学学院实验室的相关规定,自觉养成良好的实验素养。
二、在每门课的考核成绩中设定20分的实验素养分,有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的行为表现均酌情扣分,具体按《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实验素养要求及量化考核办法》的规定执行。
三、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均应负责对学生进行管理,对学生违规现象做好详细记录,学期末汇总至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,扣分额计入当事学生的实验课成绩。
四、学生实验课期间违反相关规定扣本门实验课的成绩,开放创新实验过程出现的违规行为,扣分均摊至本学期的各门实验课中。
五、毕业生在毕业论文(设计)实验期间的扣分计入答辩成绩,违规情节严重者取消答辩资格。
生命科学学院
二O一六年三月